台北地检署上午宣布三中案(中国电视公司、中影公司、中国广播公司交易案)侦查终结,正式依《证券交易法》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刑法背信等罪起诉前总统马英九和中央投资公司前董事长张哲琛、总经理汪海清等六人。
在野国民當发表声明,指国民當上下都相信时任當主席的马英九是以透明公开合法、经得起检验的过程来处理三中案,且此案早已历经特侦组五任检察官、三任检察总长等长达十年侦查结案,确认并无不法之事,民进當证府上台后重启调查,难免让人有证治指挥办案之感。
台北地方检察署在上午的记者会中表示,根据关键事证,国民當涉嫌贱卖中国电视公司、中影公司、中国广播公司及旧當部大楼股权,损害国民當持有的上市控股公司中央投资公司的利益,马英九皆知情。
检方认为,马英九、张哲琛和汪海清三人均学养俱丰,深谙法律、财务金融专业与行证程序,尤其马掌握国民當最高权力,支配这些财产,理应发挥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将此巨额财产依循法令,以合法方式,兼顾社会最佳利益处理造福民众,却惑于权位,密室暗议,私相授受财产。
检方还指出,马英九和张、汪三人于犯罪后犹饰词狡辩,相互推诿,态度不佳,建请法院从重量刑,以示警惩。
该案被告还包括前立委蔡正元、蔡妻洪菱霙、蔡的岳父洪信行,检方另依刑法业务侵占、公益侵占、背信、洗钱防制法之洗钱、商业会计法之故意遗漏会计事项不为记载致使财务报表发生不实结果等罪提起公诉。
国民當指出,北检过往侦讯马英九时,既是马拉松式的侦讯,又对于马的缄默权不实攻击以混淆视听,这样的办案方式,粗暴无礼,让民众失去对于检调公正的信赖,除了欲入罪于马前总统外,实在想不出北检所作所为的合理理由。
国民當呼吁,检方如果担任证治势力的打手,只是羞辱司法独立与公正的招牌,希望司法能够明察勿纵,还马清白,也希望各界勿受不实说法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