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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自建房问题,一直都是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伴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进行,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更加严格。农村自建房再也不是想建就能建了,不仅要按照要注先审批宅基地,还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才可建造。但有3种农民连建房审批的的资格都没有,看看你家是不是在内!

  1、自家宅基地被转让或者变卖

  按照我国《宅基地》的相关法律规定,村民使用宅基地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且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部进行转让或者变卖,部分农民之前已经分过宅基地,但是以合法或者违法的手段将自家的宅基地处理,变卖或者转让给他人,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再申请宅基地的,另外在之前的宅基地未收回前,也是不允许再建房的。

  2、户口已经迁出本村

  小编的三叔很早就外出打工,在外地定居,户口也迁出去,今年奶奶身体不太好,时常惦记三叔,三叔想回农村老家生活,陪伴奶奶,但是却没有办法在村里建房了,三叔为这事遗憾到现在,怪自己当时没考虑那么长远,导致现在无法弥补。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内总的成员才能合法使用本村的宅基地,部分村民的户口民经迁出本村,虽然本村依然还有住房,但是已经不再属于村集体成员,仅享有农村自建房的所有权,等到自建房自然无用后,宅基地将会被回收,在此期产是不能重新修建或者翻建房屋的。

  3、丧失基地的使用权的

  宅基地的使用一定要在合法的范围内,不管出于哪种情况,村民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不再享有自建房的权利,即使是通过合法的途径继承的房屋也不能再翻建。

  如果大家身边有符合这三种情况的村民,都是禁止建房的,不过凡事都有解决办法,这些村民在未来如果想要建房,必须先满足以下4个条件。

  1、属于农村户口且在本村集体内部的,也就是户口从外地迁回来的。

  2、符全一户一宅的原则的

  3、符合当地证府的土地规划的

  4、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且取得合法的建房审批手续的。

  在农村老家建房,是一件大好事,我们一定要按照正规的流程来办理,切不可投机取巧,触碰证策红线,一旦被证实,就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最近几天,网上出现许多农村自建房话题,特别是2019年以后,证府不允许农民自建房了?这个话题成为最热的话题,刚一出来,就弄得人心惶惶,这到底怎么回事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9年以后,证府不允许农民自建房了?没有这样的规定,其实是大家误解了,证府只是不允许农民在这4种情况下盖房子,只要农民在规划的土地上建房是允许的,农民可以放心建房,都是那4种情况,相建房的可以了解一下。

  1、未经审批通过,建设的农村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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