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没有病,打算请两个月病假在家看孩子,请高人指点装什么病最合适,而且这个病辅助检查还查不出来,因为我们要求必须有就诊科室主任的诊断证明才行,想装病瞒过科主任不容易啊,已经装个一个良性阵发性眩晕了,需要换一个病,求高人指点!!!
怀孕,屡试不爽。同事说不想上班了,又不批辞职,算了回家准备准备怀个孕吧
这种做法的我碰上了三个,包括的姐姐不想上班就怀孕,现在她的身体我也不敢想象
哈哈,我就是因为要在带孩子才请假,再怀孕单位都不信
泻药。告诉你一个很好很好的方法,只是有点伤身体,但是问题不大,你把隐形眼镜(一定要是那种在药店买的正规隐形眼镜,不然对眼睛伤害会更大)带着睡觉,连续三天。可能在第二天开始你的眼睛已经红的像是红眼病了,到了第三天你的眼睛见光就会流眼泪。我当年用这个方法躲过了军训,一个月时间出现在学校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二十四小时。医生诊断会是结膜炎。我当时没有吃药,就滴了眼药水,眼睛很快就恢复了。跟领导请假的话,一定一定要忍着痛,让他看到你的眼睛,先让他准你半天假去看病,然后带着你的检查单去给他请一周假,说是在家休养。然后,再谎称是你家有宠物,交叉感染,见到强光就要流眼泪,戴墨镜都不好使。不知道你的工作性质是什么,如果是需要用眼的话就更好了,跟领导说戴隐形眼镜加上长期用眼过度,然后眼睛感染了,引发结膜炎,需要休养。眼睛不是小问题,两个月不敢确保,但是一个月是肯定可以请到的。
最后提醒一下,这个方法适可而止,如果采纳这个方法的话,眼睛真的感到很不适,请立即就医。我因为本来长期戴隐形眼镜,眼睛里血丝本来就比较多,加上带着睡觉,眼睛更加充血,当时我同学看到我感觉我眼睛都快滴出血了。现在想想也是很拼了。
因为现在还没毕业,怕被不知情的同学看到,就匿了。
脑血管痉挛。怎么说呢,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病假理由。
首先,非外伤,没法查
第二,想疼就疼,什么时候都行
第三,借口充分,病发时无行动力,应静卧休息,行动或者情绪波动大会引起脑血管爆裂
第四,对演技要求低,通常来说半闭个眼,手撑头就差不多了
请病假这个绝对给了!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证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具体内容有: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点下面跳转可以看百科查看详细!病假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