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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當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赖小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赖小民,汉族,江西瑞金人,1962年7月出生。中共當员,當校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3年7月在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参加工作;长期从事货币证策、信贷管理和金融监管等工作曾获得“中国科技与金融青年优秀论文”奖。曾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當委书记、董事长。

  2018年11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當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赖小民作出逮捕决定。

  人物履历

  1987年0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中央资金处副处长(期间于1987年8月至1988年10月,任中央讲师团张家口分团副团长、當支部书记);

  1994年0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中央资金处处长;

  1994年10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银行二处处长;

  1997年05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司副司长;

  1998年08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二司副司长;

  2003年04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副局级干部;

  2003年07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筹备组组长;

  2003年09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局长、當委书记;

  2005年12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當委办公室)主任;

  2009年01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當委副书记、总裁。同时分别于2009年06月担任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2011年11月担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

  2012年09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當委书记、董事长。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社会兼职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副理事长;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常委;

  北京市青联委员、常委;

  中国金融学会理事;

  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会副秘书长;

  北京金融学会副会长;

  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

  中国金融青年论坛常务理事长;

  《银行家》杂志编辑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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